办事指南

阳江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事指南

为方便申请人清晰了解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流程,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事指南。

一、认定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本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大龄失业人员。指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人员。

(二)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的伤残证件的人员。

(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指在民政部门低保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

(四)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城镇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五)农村零转移就业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指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农村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

(六)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地而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

(七)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年(含1年)以上人员。

(八)戒毒康复人员。指经过戒毒治疗、康复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九)刑满释放人员。指刑满释放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十)精神障碍康复人员。指经过精神障碍治疗、康复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十一)失业6个月以上的退役军人。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且在申请认定时已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

(十二)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指需要赡养同一家庭户口中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重大疾病参照我国保险行业适用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十三)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认定材料

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需填写《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同时,属于以下类别人员的,还需分别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相应复印件:

(一)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的伤残证件。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提供《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三)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户口簿、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人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承诺书。

(四)农村零转移就业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提供户口簿、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材料以及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人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承诺书。

(五)失地农民,提供村集体和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土地全部被征收材料。

(六)戒毒康复人员,提供经过戒毒治疗并已康复材料。

(七)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刑满释放材料。

(八)精神障碍康复人员,提供经过精神障碍治疗并已康复材料。

(九)失业6个月以上的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役材料。

(十)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提供户口簿、申请之日前3个月内由县级以上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和签名、医院盖章的材料。

户籍地与常住地不在同一地市区域内的人员,在常住地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除提供对应类别人员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常住地核发的《居住证》或可校验的电子《居住证》。

三、认定程序

(一)提出申请。符合认定条件人员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向户籍地(常住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共服务中心)提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

(二)初审公示。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共服务中心)接到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材料齐全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相关情况并在辖区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无异议后在《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印章,于3个工作日内报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

(三)审核认定。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收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核实无误的按规定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在《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对审核未通过的,在《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上注明原因,出具《不予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告知书》,并依法送达本人。对《不予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告知书》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告知书后30日内向做出核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同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提出重核申请。

四、退出机制。

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公共就业就业服务机构要将《取消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告知书》依法送达本人:

(一)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四)6个月内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3次以上的,或终止就业需求的,或主动提出要求退出认定的;

(五)已实现就业创业或失业登记被注销的;

(六)城镇“零就业家庭”或农村零转移就业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中至少有一人已实现就业创业的;

(七)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八)因提供虚假信息获取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的;

(九)存在骗取、套取就业补助资金行为的;

(十)因失去联系等原因而无法为其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且其本人也不主动联系提出就业服务需求超过6个月的。

对《取消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告知书》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告知书后30日内向做出核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同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提出重核申请。

五、办理渠道

线上渠道: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

https://ggfw.hrss.gd.gov.cn/OUJY/#/home

线下渠道: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综合性服务场所和街道(乡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共服务中心)。(详见附件)

 

附件:1.阳江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2.无业状态承诺书

3.重大疾病名称

4.阳江市辖县(市、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渠道

5.阳江市街道(乡镇)公共服务中心就业困难人员初审公示办理渠道

6.阳江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线下申请流程图

7.阳江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线上申请流程图

 

附件1

 

阳江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姓名


性别


籍贯


身份证号或社会保障卡号


出生日期


就业创业证编号


文化程度


技能特长


联系电话


培训意向

1有无培训意愿:        

2意向培训工种项目:             

3意向培训等级: 初级   中级   高级以上   

就业意向

1意向就业地点:  仅限本乡镇(街道)内      仅限本县(区、市)内 

仅限本地市内  本省内不限地点   其他,具体为:                

2意向就业工种:         

3月收入期望值:         

户籍地址


当前常住地址


 

本人愿意配合经办机构提供相关材料,并承诺上述个人信息以及所提供的材料均属真实,如不实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本人承诺认真配合、积极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援助服务。

 

        

                                 申请人签名:   

                                                       

                                                            

以上内容由申请人如实填写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的情形

大龄失业人员            残疾人员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  农村零转移就业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

 失地农民                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戒毒康复人员            刑满释放人员    

精神障碍康复人员        失业6个月以上的退役军人             

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

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具体是                     

提交申请材料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户口簿

残疾人证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的伤残证件

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无业状态承诺书           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材料

被征地材料               经过戒毒治疗并已康复材料

刑满释放材料             经过精神障碍治疗并已康复材料

退出现役材料             医院诊断材料         居住证

其他(具体是                                                

公示情况

 

 

                                                  经办人:

 

                                                       

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核实意见:

 

 

 

核实人(签名):

(公章)

   

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核实意见:

 

 

 

核实人(签名):

(公章)

     

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认定意见:

 

 

 

审核人(签名):

(公章)

   

    备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直接受理的,无需填写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核实意见。


附件
2

 

无业状态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为                 )在此承诺:

目前,本人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全部失业,没有工作报酬和务工收入来源。

以上情况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和后果。

 

 

 

 

 

                          本人签名:

                                    

 


附件
3

 

重大疾病名称

 

1〔恶性肿瘤——重度〕——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较重急性心肌梗死

3严重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重大器官须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切开心包手术

6严重慢性肾衰竭——须规律透析治疗

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8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10严重慢性肝衰竭——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1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3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14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15瘫痪——永久完全

16心脏瓣膜手术——须切开心脏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认知功能障碍或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18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9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0严重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21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3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须开胸(含胸腔镜下)或开腹(含腹腔镜下)手术

26严重慢性呼吸衰竭——永久不可逆

27严重克罗恩病——瘘管形成

28严重溃疡性结肠炎——须结肠切除或回肠造瘘术

29恶性肿瘤——轻度

30较轻急性心肌梗死

31轻度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备注:以上重大疾病名称来源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在本办法施行期间,《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如有修订,以其修订的重大疾病名称为准。

 

 

 

附件4

 

阳江市辖县(市、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0662

江城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江城区新江北路347号

3100276

阳东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阳东区湖滨西路32号

6619639

阳春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阳春市河西迎宾大道331号

7660602

阳西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阳西县桥平1路2号

5533077

海陵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海陵区旅游新城一小区2号楼

3885280

高新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阳江高新区德政路西

3833877



附件5

 

阳江市街道(乡镇)公共服务中心

就业困难人员初审公示办理渠道

 

序号

行政区划

机构/平台全称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1

江城区

阳江市江城区岗列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江城区甘泉路131号

0662-3255822

2

阳江市江城区城西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江城区沿江南路344号

0662-3503308

3

阳江市江城区南恩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江城区德兴街1号

0662-3103123

4

阳江市江城区城南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江城区白石路68号

0662-3268336

5

阳江市江城区城东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江城区东风一路58号

0662-3223099

6

阳江市江城区城北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江城区南恩街道创业路益阳街10号对面

0662-3139075

7

阳江市江城区中州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江城区中州大道与和平北路交汇处

0662-3176603

8

阳江市江城区埠场镇公共服务中心

江城区X593埠场镇政府东南侧约90米

0662-3811900

9

阳江市江城区双捷镇公共服务中心

江城区双捷镇东兴街28号

0662-2210226

10

阳江市江城区白沙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江城区白沙街道银沙路9号

0662-2200172

11

阳东区

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公共服务中心

阳东区东城镇恒达路13号

0662-6611986

12

阳江市阳东区北惯镇公共服务中心

阳东区北惯镇广北路88号

0662-6693319

13

阳江市阳东区合山镇公共服务中心

阳东区合山镇合广路37号

0662-6366028

14

阳江市阳东区那龙镇公共服务中心

阳东区那龙镇325国道旁

0662-6390262

15

阳江市阳东区雅韶镇公共服务中心

阳东区雅韶镇中心小学路

0662-6797288

16

阳江市阳东区大沟镇公共服务中心

阳东区大沟镇G228国道旁

0662-6741893

17

阳江市阳东区东平镇公共服务中心

阳东区东平镇新港开发区1区A-10号

0662-6675291

18

阳江市阳东区新洲镇公共服务中心

阳东区新江路原国税办公楼

0662-6753099

19

阳江市阳东区红丰镇公共服务中心

阳东区红丰镇金华小区滨江路西

0662-6250483

20

阳江市阳东区塘坪镇公共服务中心

阳东区塘坪镇麒麟路58号镇府大院内

0662-6202589

21

阳江市阳东区大八镇公共服务中心

阳东区大八镇镇前路3号

0662-6282569

序号

行政区划

机构/平台全称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22

阳春市

阳春市春湾镇公共服务中心

阳春市春湾镇莲花路公共服务中心办公楼

0662-7823472

23

阳春市河口镇公共服务中心

阳春市河口镇中兴街99号

0662-7310321

24

阳春市潭水镇公共服务中心

阳春市潭水镇车站北路计生办综合大楼

0662-7852925

25

阳春市河西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阳春市迎宾大道359号

0622-7181093

26

阳春市石望镇公共服务中心

阳春市石望镇镇前街1号

0662-7840456

27

阳春市圭岗镇公共服务中心

阳春市圭岗镇河东路1号

0662-7281298

28

阳春市河朗镇公共服务中心

阳春市河朗镇公共服务中心

0662-7870885

29

阳春市春城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阳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69号

0662-7708865

30

阳春市三甲镇公共服务中心

阳春市三甲镇建设路56号

0662-7330173

31

阳春市八甲镇公共服务中心

阳春市八甲镇建设路139号

0662-7383348

32

阳春市陂面镇公共服务中心

阳春市陂面镇金龙大街58号

0662-7271310

33

阳春市双滘镇公共服务中心

阳春市双滘镇贵新街文化站一楼

0662-7392033

34

阳春市岗美镇公共服务中心

阳春市岗美镇岗美华侨农场场部

0662-7781398

35

阳春市永宁镇公共服务中心

阳春市永宁镇永安路130号

0662-7590007

36

阳春市马水镇公共服务中心

阳春市马水镇政府祥鸿路89号

0662-7562611

37

阳春市合水镇公共服务中心

阳春市建设中路合水镇人民政府

0662-7215833

38

阳春市松柏镇公共服务中心

阳春市同发路南松柏镇人民政府

0662-7855044

39

阳西县

阳西县织篢镇公共服务中心

阳西县织篢镇桥平二路6号织篢镇人民政府

0662-5532928

40

阳西县溪头镇公共服务中心

阳西县溪头镇人民政府

0662-5565777

41

阳西县儒洞镇公共服务中心

阳西县儒洞镇立新街27号

0662-5582206

42

阳西县沙扒镇公共服务中心

阳西县沙扒镇向阳路74号

0662-6138978

43

阳西县上洋镇公共服务中心

阳西县上洋镇文明路8号

0662-5280660

44

阳西县程村镇公共服务中心

阳西县程村镇政府南侧约270米

0662-5351111

45

阳西县新圩镇公共服务中心

阳西县新正街阳西县新墟中学西侧约500米

0662-5796848

46

阳西县塘口镇公共服务中心

阳西县龙山街阳西县塘口镇人民政府西北侧约80米

0662-5690899

47

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

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闸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闸坡镇白圩人民路21号

0662-3851102

48

高新技术开发区

阳江高新技术开发区平冈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阳江高新区德政路西

0662-3833877


 

阳江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线下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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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线上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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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事指南.doc